设计模式(1)面向对象的六大原则
单一职责原则(SRP)
简单的说就是:一个类中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函数、数据的封装。两个不一样的功能不应该放在一个类中。
这个原则没有具体的划分界限,需要根据个人经验,具体业务逻辑而定。这也是优化代码的第一步。试想一下,如果所有的功能写在一个类里,那么这个类会越来越大,越来越复杂,越不易修改维护。那么根据功能,各自独立拆分出来,岂不是逻辑会清晰些。
开闭原则(OCP)
定义:软件中的对象(类、模块、函数等)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,但是对于修改是封闭的。
当软件需要变化时,我们应该尽量通过扩展的方式实现变化,而不是通过修改原有的代码来实现。因为直接的修改,可能会影响已有的正常代码。不利于出现错误时排除问题。当然实际开发中,修改原有代码与扩展代码是同时存在的,但应尽量以扩展为主。
里氏替换原则(LSP)
定义:所有引用父类的地方,必须能使用子类的对象。简单地说就是将父类替换为其子类是不会出现问题,反之,未必可以。
那么里氏替换原则就是依赖于面向对象语言的继承与多态。核心原理是抽象。
这里列举一下继承的优缺点:
优点:
- 代码重用,减少创建类的成本,每个子类都拥有父类的方法与属性。
- 子类与父类基本相似,但与父类又有所区别。
- 提高代码的可扩展性。
缺点:
- 继承是侵入性的,只要继承就必须拥有父类所有的属性与方法。
- 可能造成子类代码冗余、灵活性降低。
开闭原则和里氏替换原则是生死相依的、不离不弃的。他们都强调了抽象这一重要的特性。
依赖倒置原则(DIP)
定义:指代一种特定的解耦方式,使得高层次的模块不依赖于低层次的模块的实现细节的目的。他有一下几个关键点:
- 高层模块不依赖于低层模块,应该都依赖其抽象。
- 抽象不依赖细节。
- 细节应依赖抽象。
解释:在Java中,抽象就是指接口或者抽象类,两者都是不能直接被实例化的;细节就是实现类,实现接口或者继承抽象类而产生的就是细节,也就是可以加上一个关键字new产生的对象。高层模块就是调用端,底层模块就是具体实现类。
依赖倒置原则在Java中的表现就是:模块间通过抽象发生,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依赖关系,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者抽象类产生的。如果类与类直接依赖细节,那么就会直接耦合,那么当修改时,就会同时修改依赖者代码,这样限制了可扩展性。
接口隔离原则(ISP)
定义: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,将庞大、臃肿的接口拆分成更小的、更具体的接口。目的是系统的解耦,从而更容易重构、更改和重新部署。
迪米特原则(LOD)
定义: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者调用的类知道的最少,类的内部如何实现与调用者或者依赖者没有关系,调用者或依赖者只需知道他需要的方法,其他可以一概不管。这样使得系统具有更低的耦合与更好的可扩展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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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Joe.Y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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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APP全栈技术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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